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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劳社字〔2009〕30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南宁市纪委 南宁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纠风工作“五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发[2009]26号)部署和要求,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的监管,经研究,现将《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9]3号)文件和国务院、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纪委南宁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纠风工作“五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发[2009]26号)部署和要求,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的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维护被征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政策,确保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的监管,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村稳定、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提供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为确保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领导小组。

  组 长:程 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平安 市纠风办副主任

  苏道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 鸰 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志斌 市法制办副主任

  周裕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组 员:潘荣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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