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六)市政府工作规则、行政权公开运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参加学法的市政府领导干部范围是: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当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法体会或法治建设理论调研文章。
六、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提出学习安排建议,市司法局和市法制办提出学习内容,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
七、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学法制度。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09-201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