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9〕35号)
遵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遵义市商业银行关于办理桐梓、习水县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遵商银〔2009〕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申报的“遵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梓县支行”等二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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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梓县支行
| 52032268395601900
| 机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人寿保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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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县支行
| 52033068019777400
| 机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人寿保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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