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市人口计生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在西安市境内突然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媒体可能报道或已经报道,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较大,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突发重大事故。主要包括因计划生育违法行政导致的危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集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刑事犯罪案件等。
(二)严重技术事件。主要包括因计划生育手术致死、重伤等事件。
(三)重大信访案件。主要包括因计划生育违法行政导致的性质严重的群体上访、危及上访人员或信访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等事件。
二、实施原则
(一)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口计生部门必须从速处置,避免媒体报道引起负面效应。
(二)统一口径。突发事件处理部门要由统一的出口发布消息,保证消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协同应对。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机构
市人口计生委成立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事发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卫冬梅
副组长:李新芳 王启良
成 员:田有社 洪 强 谢爱平 徐 蓉 鲁幼勤
喻有娣 樊尊建 王丽萍 李 琦 吴 坚 程海鹏
办公室主任:洪强(兼)
工作人员:陈金芳 王选民 张宏普 屈路影 敖阿明
(二)监测与预警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有专职人员做好报纸剪报、电视录像和网络报道的汇总监测工作,并按照新闻的特点收集重要事件信息并准确研判。对于疑似为突发事件的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提出应对措施。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
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逐级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一般应在3小时内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和宣教处,办公室和宣教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应在12小时内报告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