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9〕66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织金县金顺达货运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太平黔发〔2009〕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盘县宏程驾驶业务代办所”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织金县金顺达货运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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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盘县宏程驾驶业务代办所
| 52020268398703400
|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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