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自治区决定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雪克来提·扎克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员: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刘学虎(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
陈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艾尔肯江·牙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刘建新(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跃(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吴同江(自治区工商局巡视员)
毛晓飞(新疆银监局副局长)
马炜(新疆证监局副局长)
李寿龙(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平全(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
饶国平(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
赵世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任光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由米力古丽·阿吉努尔、王彦楼、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王跃、吴同江、毛晓飞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