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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姚建新(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局长)

  景武锋(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佟伟(自治区国税局局长)

  艾尔肯·依布拉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罗金保(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

  庄文武(民航新疆管理局局长)

  朱新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主任)

  孙玉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马荣(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跃(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新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刘晏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洪波、马荣、刘新兰、王联社、王彦楼、王跃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自治区节能工作发展战略;审定自治区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部署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自治区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自治区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自治区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和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进计划以及拟订自治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以全民节能为重点,组织新闻媒体以各种方试,曝光资源浪费行为,积极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自治区发改委:负责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完善自治区在投资、价格、收费等方面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负责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能评工作。承担自治区节能监察监督工作,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与自治区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一套人马二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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