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黔保监人身险〔2009〕6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黔发〔2009〕4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公司由原址“普安县盘水镇中心商场4号”变更为新址“普安县西街城墙巷商住城2号楼”。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二、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尽快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按《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