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9〕99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为贵州省福泉市阳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办理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黔太保寿〔2009〕9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省福泉市阳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省都匀汽车运输公司”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1
| 贵州省福泉市阳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52272466695485500
| 人身意外险、旅客平安险
|
2
| 黔西南州宏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52230079527293000
| 机动车辆险、货运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