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服务业新型业态的发展战略,统筹指导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加强统筹兼顾的精神和上述职责,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经贸流通处)。
主要负责服务业工作年度计划、重大活动、联动机制、上下联系的统筹协调。一是加强年度计划的编制,统筹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二是通过明确年度重点活动的责任分解,加强对全市服务业重要活动的统筹组织;三是通过建立综合监测、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研究提出全市食盐、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意见,以及全市重要商品物资的调控、储备计划和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与投放的方案;四是通过综合统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计划、服务业产业基地设置条件政策文件的统一组织实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牵头协调,促进服务业的统筹、有序发展。
(二)规划法规政策处。
主要负责服务业规划编制、政策和服务性举措制订、法规建设的统筹协调。一是负责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的协调评审、县(市)区和行业规划的平衡衔接协调,负责对上述规划调整完善的统筹工作;二是负责综合性、统筹性的产业政策和服务举措的文件起草工作,加强对服务业产业政策、信贷财政政策、产业基地的综合政策、科技人才服务政策的起草、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对上述政策各部门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平衡工作,以及跨部门政策落实的组织实施工作;三是加强服务业法规起草、协调和监督落实工作。
(三)综合考核评价处。
主要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计划推进情况、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考核、激励制度建设等工作。一是负责编制发布全市年度服务业发展评估报告;二是会同统计部门制订服务业发展综合统计制度和评价考核制度,提出完善政策、服务和法规的建议;三是负责对服务业产业政策、法规举措的绩效评价,对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四是牵头负责对服务业发展的先进典型的综合评比表彰工作;五是负责牵头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机制创新及服务外包统筹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