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0号)和市开放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奖办法〉等的通知》(甬开放办〔2009〕2号)精神及2009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2009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铜奖:江北区政府、象山县政府、镇海区政府
二、外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特别贡献奖:北仑区政府
银奖: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铜奖:大榭开发区管委会、象山县政府、江北区政府、海曙区政府
三、外贸保稳促调工作先进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特别贡献奖: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银奖: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铜奖:江北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奉化市政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
四、外经工作先进奖
金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江北区政府、鄞州区政府
铜奖:北仑区政府、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五、省级开发区(园区)工作先进奖
镇海区政府、余姚市政府、象山县政府、宁海县政府
六、外服工作先进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北仑区政府、余姚市政府
铜奖: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七、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市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市经委、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会展办、市信息产业局、市侨办、市台办、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办、市统计局、市审管办、市经合办、市人事局、市口岸打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