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竞赛活动评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鄂价费函[2009]108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重新申报竞赛活动评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鄂教财函[2009]45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事业单位等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8]209号)及《关于部分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费[2008]2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竞赛活动评审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竞赛活动评审费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设立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评审费收费项目(简称“竞赛活动评审费”),该项活动分为学生竞赛和教师竞赛两部分,其中学生竞赛包括初赛和复赛。具体收费标准为:学生作品初赛每人15元/件,复赛每人30元/件;教师参赛作品每人100元/件。
(二)收费范围
收费范围限定为参赛的城镇中小学生。农村中小学生可参赛,但不得收费。
二、网络学习费
网络资源使用费及敏特英语网络学习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
三、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评审活动,必须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不得强制参与和组织此类活动,严禁强制学生参加和强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