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省软件行业协会收费问题的批复
(鄂价费函[2009]105号)
省软件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核定“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和“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等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鄂软协[2009]11号)收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对事业单位等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8]209号)以及《关于部分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费[2008]239号)的规定,鉴于你会为国家授权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经研究,同意你会在国家授权有效期内,收取软件企业认定费和软件产品登记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展软件企业认定,应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企业认定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可按下述标准收取费用;评审不合格的,不得收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为:软件企业认定费,每企业800元;软件产品登记费,每产品500元;软件产品续延登记费,每产品100元。收取上述费用后,不得再向企业收取证书费、文件费、光盘费和公告费等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