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申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鄂价费函[2009]10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申报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鄂教财函[2009]3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事业单位等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8]209号)及《关于部分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费[2008]2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验印等提供服务时可按以下规定收取费用: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文凭认证服务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文凭进行认证服务,可收取认证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文凭认证翻译服务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文凭进行认证翻译服务,可收取认证翻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套200元。
二、上述服务由你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具体组织承办,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必须坚持服务对象自愿委托、切实提供服务原则,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程序等有关内容,实行收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