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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民政系统开展第五届“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实行站务公开,岗位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四、受助人员求助方便,救助设施完善,生活区秩序良好,卫生清洁。

  五、建立受助人员档案资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内容齐全,管理有序。

  六、认真完成救助管理工作任务,积极协助其他救助管理站的相关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

  七、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言行文明,服务热情、耐心,业务熟练。

  八、社会监督和受助人员投诉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正确处理,按规定程序反馈。

天津市敬老院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乡镇敬老院总体目标管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地方政府安排的“三无”、“五保”对象接纳任务。

  三、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服务周到,措施得力,全年无较大责任事故。

  四、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公布账目,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册,使用得当、公开。

  五、不断改善和提高院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环境整洁、卫生,院民患病能及时得到治疗。

  六、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七、工作人员作风优良,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附件2
  “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调查表

  测评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内     容

评    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责任制落实情况

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领导对抓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

工作作风扎实

依法行政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健全、政策落实,程序规范

业务文书规范,档案管理完好

政务公开

公开各项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公开工作程序、时限

设立群众意见箱或举报电话

服务质量

单位整洁、氛围和谐、秩序井然,办事规范

重视业务学习、培训,业务熟练

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落实

文明服务,接待群众热情耐心、公正公平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服务意识强,作风优良,职业道德良好

举止文明,服务规范,和谐理念、和谐精神强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中无“冷、硬、拖、卡”现象

廉洁守纪

廉洁从政

无接受礼品、礼金或吃请现象

无索贿、受贿现象

不搞违法经营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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