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民政系统开展第五届“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达标。

  四、实行承诺服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张贴上墙,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监督。

  五、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

  六、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持证上岗,服务热情,全心全意为收养人员服务。

  七、层层签定预防事故责任书,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八、对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册,使用得当、公开。

天津市社会福利机构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目标管理。

  二、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当地政府安排的“三无”对象接纳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社区服务。

  三、各类设施和服务项目齐全,等级评定达到市二级福利院水平。

  四、实行承诺服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张贴上墙,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监督。

  五、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

  六、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持证上岗,服务热情,全心全意为收养人员服务。

  七、层层签订预防事故责任书,分工明确,措施得力,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八、对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册,使用得当、公开。

天津市殡仪服务机构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规范服务建设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目标管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殡葬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

  三、实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奖惩分明,定期检查。

  四、遵守殡仪操作规程,服务文明、规范,无“冷、硬、拖、卡”现象。

  五、殡仪场所整洁,丧葬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无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六、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强卖、搭售丧葬用品。

  七、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着装整洁,佩卡上岗。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现象。

  八、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查处及时认真,整改措施落实。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救助总体管理目标。

  二、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