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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民政系统开展第五届“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烈士陵园总体目标管理。

  二、坚持“褒扬烈士、教育后人”宗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

  三、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作风优良。

  四、烈士纪念建筑物无破损、无锈蚀,展室、墓区及园内环境整洁、肃穆,烈士档案、实物、文字资料、图片、骨灰等保管完好、有序。

  五、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服务文明礼貌,耐心答复参观者的咨询。

  六、陵园周边(界域内)不存在与烈士褒扬氛围不协调的经营活动。

天津市优抚医院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优抚医院总体目标管理。

  二、坚持办院宗旨,完成优抚对象医疗接纳任务,为患者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院务公开,管理规范,作风优良。

  四、病房、门诊、院内环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五、工作人员经培训上岗,专业技能达到基本要求,年内无较大医疗责任事故。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七、坚持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在医药购销中无违规违纪现象。严格药品出入库管理,杜绝伪劣药品入库,及时清理和销毁过期药品。

  八、坚持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以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无索贿、受贿现象,不接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天津市光荣院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目标管理。

  二、坚持全心全意为革命老人服务的宗旨,办公、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作风优良。

  三、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文明礼貌,热爱并熟悉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服务热情周到。

  四、院民居住环境整洁、优雅,秩序井然,达到当地养老事业的一流水平。

  五、廉洁守纪,无索贿现象,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吃请。

  六、院民物质生活待遇优厚落实,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愉快。

  七、实行院务公开,住院优抚对象投诉和社会监督渠道通畅,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整改措施落实。

天津市军供站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行风、窗口建设纳入军供站总体目标管理。

  二、严格执行《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规定》等有关政策,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宗旨。

  三、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事务公开、规范、有序,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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