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纳税人(缴费人)至上的理念。不论是纳税人还是缴纳社保费或基金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地税机关的服务对象。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在工作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将服务寓于管理中。
2、树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明确征纳双方税收法律关系,实现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由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的角色转变,维护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合法权益,营造管理与服务良性互动,平等和谐的征纳关系。
3、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创造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中优化纳税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文明执法,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成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国家税法的忠诚执行者。把握服务宗旨。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做到服务新青海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落实服务措施。主要体现在政策服务、制度服务、办税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服务措施的落实,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4、认真抓好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一是从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税收征收期由次月十日延长到十五日;二是办税服务厅在征收期实行早九晚五工作时间。并引导纳税人分类分时间办理纳税申报。三是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服务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四是以开展的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树形象为内容的纳税服务大检查为契机,规范服务标准,拓宽服务的形式内容,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展现青海地税形象。
5、做好“纳税人之家”的创建工作,通过“纳税人之家”认真听取纳税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建立“纳税人参事团”,由公道正派的纳税人、相关部门中选择人员组成,“纳税人参事团”参与纳税服务和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定期召开听证会等,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构筑一个“平等互动、诚信透明”的平台。办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发挥青海地税网站和《青海税报》的作用,有较大活动和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向省局上报或向《青海税报》投稿,加强宣传交流,提高宣传效应。
四、加强发票管理,严打发票违法犯罪
1、根据发票改革的情况,继续进行发票改革,简化、简并发票。密切关注全国发票改革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