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2009年税费征管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东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湖景区地方税务分局,省局各处(室)、局:
根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2009年税费征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2009年地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的关键一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世界经济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我省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非常严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发挥税收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税费征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采取有力的征管措施,积极克服各种困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对地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着眼于既促进经济增长又推动结构调整,既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增强经济长期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内需又积极扩大外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既确保增长又提高水平的双重目标。
二、发挥税收征管职能,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
1、合理配置资源,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人力保障。一是着力解决人员配置与税源管理上的“二、八”现象(即20%的税收管理员管理80%的税源,80%的税收管理员管理20%的税源),针对个体户管理投入过大,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薄弱的问题,需要整合征管力量,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加以解决。二是保证一线管理人员不低于本局人员的50%,其中管理企业、重点税源纳税户的人员不低于80%。管理的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在20人以下的县局实行双十五日征收管理办法,即每月1日至15日为征收期,下半月为管理期。
2、县区局一线税源管理的重点应放在重点税源大户和企业税源管理上。对个体税收除重点抓好有一定规模的建账户外,对“双定户”实施银行批量扣税和实时划款征收,不断扩大扣税户数,减轻办税厅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进行检查,加强日常巡查,零散业户可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巡回征收等方式。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税费代征工作。加强与银行、社保、保险、公安、国税、国土、交通、房管、建设工程单位、街道社区、县乡财政、中介机构等部门协作配合,尽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实施税费委托代征。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建设社会协税护税信息化联网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