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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固原市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的报告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固原市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的报告
(固政办发〔2010〕9号)


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将《固原市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随文报上,请审示。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固原市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一)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成立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研究部署全市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按照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工,由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军分区、武警支队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府秘书长为总协调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处理有关工作。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固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预案编制情况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转变职能,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依靠科学、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军民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固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个大类的19个专项预案、51个部门应急预案。现已制定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应急预案32个。五县(区)人民政府都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了涵盖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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