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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
(平发〔2010〕6号 2010年2月8日)


  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全市民族工作,进一步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充分认识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重要性。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重要性,以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民族乡村的帮扶力度,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2.不断提高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责任心。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达33个、1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9个回族乡有120个行政村,654个合作社,总户数27784户,人口12.59万人;少数民族群众分布在全市7县(区)近1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500多个村(居委会),呈现出种类多、占比大、分布广的特点。可以说,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发展进步,就没有全市的科学发展和繁荣进步,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团结稳定,就没有全市的和谐与稳定。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共同责任,尽快帮助改变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缓慢、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

  3.切实增强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紧迫感。近年来,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全市9个回族乡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7亿元,财政收入2888.1万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90.7%和97%;粮食总产量69772吨,人均产粮554.8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2522.6元,比“十五”末增加670.4元,增长36.2%;9个回族乡所有村、社全部通了电,45%的村、36.9%的社通了等级公路。但是,我市民族乡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滞后,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后劲不足;贫困面大,因灾、因病返贫等问题突出;生产条件差,道路通行能力不足,农田水利设施欠账较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公共服务配套不足,人均受教育程度低;信息闭塞,人才缺乏,劳动力技能不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的快速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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