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决定
(平发〔2010〕2号 2010年2月2日)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政策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根据《平凉市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罚办法》,经考核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
1.对顺利通过“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验收命名的崆峒区奖励10000元;对顺利通过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验收命名的泾川县、静宁县,各奖励5000元。
2. 经市上综合评估,对在宣传教育、基层基础管理、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中有较大突破,工作成效显著的静宁县、崇信县、庄浪县、泾川县、华亭县,分别授予工作单项奖,各奖励2000元。
3.对完成2009年度“部门线”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一等奖,各奖励5000元;市水务局、市社保局、平凉日报社授予二等奖,各奖励4000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奖,各奖励3000元。
4.对经县(区)抽查考核,市级校正,位居县(区)前列的崆峒区西郊开发区、泾川县汭丰乡、灵台县百里乡、崇信县黄花乡、华亭县东华镇、庄浪县南坪乡、静宁县深沟乡各奖励2000元。
5.对经县(区)考核、市级抽查校正,县(区)考核综合排序靠后的崆峒区上杨乡、泾川县窑店镇、灵台县西屯乡、庄浪县万泉镇、静宁县雷大乡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后进管理;对工作处于后进的崆峒区香莲乡、泾川县太平乡、灵台县蒲窝乡、崇信县木林乡、华亭县上关乡、庄浪县卧龙乡、静宁县甘沟乡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
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平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