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乌政办[2010]4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根据《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经市安委会考核,现将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1个)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新市区人民政府、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米东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园林)局、市城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粮食局)。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先进单位(2个)
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三、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