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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10]3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属各有关单位把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人民政府年初确定的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市教育局等5个优秀单位、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市卫生局等5个表扬单位和马全宏等6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学习,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做好2010年度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构建和谐首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
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集体)(5个)
  市建委
  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新市区人民政府
  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集体)(6个)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人民政府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
  市质监站
  市建管中心
  三、表扬单位(集体)(5个)
  市卫生局
  天山区人民政府
  市妇联
  市城建档案馆
  市建管站
  四、先进个人(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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