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10]3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属各有关单位把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人民政府年初确定的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市教育局等5个优秀单位、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市卫生局等5个表扬单位和马全宏等6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学习,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做好2010年度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构建和谐首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
抗震防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集体)(5个)
市建委
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新市区人民政府
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集体)(6个)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人民政府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
市质监站
市建管中心
三、表扬单位(集体)(5个)
市卫生局
天山区人民政府
市妇联
市城建档案馆
市建管站
四、先进个人(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