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解任务阶段(2009年12月1日-1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分类统计的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三)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阶段(2009年12月11日-20日)。
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区分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的解决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21日-2010年9月)。
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五)督办检查阶段(2010年3月-2010年9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并不定期通报。
(六)总结通报阶段(2010年10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对组织有力、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民生建设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能的重要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项目、整治标准、实施步骤,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自承担的民生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建设工作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投入成本。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社区民生建设工作的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建设工作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建设工作的实施。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民生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民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协同推进,积极配合,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区分急、缓、重、轻,分步加以落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选择人民群众最关注以及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最显著的工程予以实施。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并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对具备条件,并在近期或本年度能解决的,要提出具体措施,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对于近期或本年度不能解决的,要认真梳理,并按照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建设年限及资金估算的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上报,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统筹,列入来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计划中予以实施。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并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各区工作,全力支持,认真指导,严格把关,使民生建设工作高效推进,高标准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民生建设工作的需要。市、区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社区民生建设项目工作的投入。在市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各区也要加大对民生建设工作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要保障各项民生建设工作实施需要。同时,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建设工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