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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推动修订《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本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研究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推进建立奖励扶助标准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挂钩的机制。探索低成本、可持续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和服务机制。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完善本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继续做好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的发行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六、落实优生促进工程和婴幼儿早期启蒙工程,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升级

  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稳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形成工作规范。深化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继续开展市级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和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工作。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和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具有国际理念和上海特征的家庭计划指导模式。探索建立覆盖“六期”人群的全方位、多元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制。落实全国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育调节、优先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保持上海计划生育科技在全国领先的优势。完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推广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易得工程。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人口计生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大力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启动建立上海市人口发展监测体系

  立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拓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能级,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改进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更新维护机制。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提高人口基础数据质量。加快建立上海市人口与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发展的综合调控能力。配合国家开展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建设。不断完善实有人口统计制度,做好人口出生预报、人口发展预测。启动建立上海市人口发展监测体系,实施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开展人口计生专题抽样调查和专项统计分析。协助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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