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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

  7.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要求,全力做好“金安”工程省、市、县节点建设工作,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开拓信息网络系统功能,促进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的实时监测、隐患预警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执法、信息发布、安全教育、视频会议、网络诊断、安全分析等方面的应用,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安全监管责任感。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提高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要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弘扬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的奉献精神,不怕困难、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团结战斗、密切配合的协作精神,继续在安监系统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树立良好的安全监管形象。

  2.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落实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计划,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新知识技术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扎实做好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委托执法培训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在职自学。拓展与市委党校、省内院校合作培训的路子,强化监管干部的业务素质,力争每年把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排除人情干扰,加大执法力度。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

  3.加强人文关怀,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基层安监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不断加强其交通、通讯、检查等装备建设,改善安监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安监人员工作生活待遇。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做到行政责任追究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守序。建立健全政治尊重、事业激励、利益保障、感情联络的内在动力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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