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办〔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态势,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强化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用2-3年的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监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
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市、县、乡、村(企)四级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体系,全面强化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安全生产专家的支撑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