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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科室职责明确,即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构;(2分)

  3.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科室配备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2分)

  4.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法律专业毕业;(2分)

  5.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科室有健全的法制工作制度;(2分)

  6.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2分)

  二、学法制度建设和工作情况报送(17分)

  7.建立有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日”制度;(2分)

  8.集体学法活动有安排、有记录、有笔记;(3分)

  9.全年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12次;(3分)

  10.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3分)

  11.年度内向市政府报送政府法制信息达到24条;(3分)

  12.按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3分)

  三、行政决策机制建设(13分)

  13.年初有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计划且该计划经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的立项审查;(2分)

  14.建立有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4分)

  15.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了社会公众意见;(3分)

  16.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论证;(2分)

  17.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了备案;(2分)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10分)

  18.依法界定了行政执法职责并科学设定了行政执法岗位;(2分)

  19.建立了符合本部门实际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落实;(2分)

  20.建立了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1分)

  21.建立了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1分)

  22.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1分)

  23.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1分)

  24.年度内对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2分)

  五、具体行政执法行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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