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和高平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19.推动仲裁事业加快发展。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仲裁队伍建设,拓展仲裁工作领域,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0.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晋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9-2013年)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行政首长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确定阳城县和高平市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县(市),两县(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明确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带好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开展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创建措施,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1.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针对目前我市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比较薄弱的实际,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也要强化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22.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驻市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部门要根据2010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提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并于12月2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敷衍塞责,不严格依法行政,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