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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关于2009年度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的通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关于2009年度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的通告
 (2009年3月19日)


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各单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合作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线,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以创建“人民满意政府服务窗口”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和增值, 走科学发展之路,全面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帮助广大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09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共有1744个单位、16.57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覆盖率达88.08%,比上年度提高1.66个百分点。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6.59亿元,比上年度归集13.77亿元增加2.82亿元,增长20.48%。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2009年度,中心共为3.5092万名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9.3亿元,提取原因主要是购房、还贷、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等,比上年度提取额7.75亿元增加1.15亿元,增长20%。住房公积金提取率达56.05%。

  三、住房公积金结存情况

  2009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初余额为29亿元,年末余额为36.29亿元,比上年度增加7.29亿元,增长25.14%。

  四、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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