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4月27日 晋人字[2009]23号)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晋各机关事业单位:
现就200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符合《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晋人工字[2002]31号)规定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中年限规定计算至2009年。
二、今年考核的工种见本文所附工种目录。未列入本目录考核范围的技术工人,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
对确因工种需要掉正相近工种岗位的,可以按新的岗位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其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本技术等级岗位工种年限可以与原工种工作年限和原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收取的报名费,参加考核时可以从考核费中冲减。
四、各市需委托省组织考核的部分中级工、初级工,按管理权限进行资格审查后,申报表格随高级工一并报送。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底。
六、其它有关问题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附件1、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附件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代码表
附件1:
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1、 机电类:电工、车工、钳工、焊工;
2、 教育类:保育员、实验工;
3、 农业类:农艺工、畜牧工、兽医工、拖拉机驾驶员、农机维修工;
4、 城建类:房屋修缮工、园林绿化工、管道工、环卫工、制图工;
5、 卫生类:防疫员、卫生检疫员、护理员、妇幼保健员、西药药剂员、中药药剂员;
6、 交通类:汽车驾驶员、公路养护员、公路实验工、筑(养)路机械操作工;
7、 水利类:灌排工程工、水土保持防治工、泵站运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