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区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八)版权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性著作权管理措施;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查处严重侵犯著作权案件;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代为行使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国家享有的本自治区作品的著作权;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产业发展促进处(财务与统计处)。
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文件;承办报业、出版和发行集团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的统计工作。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指导出版物来桂展览、展销和进口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出境展览、展销和出口。
(十一)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承办全区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全区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