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0年我市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畅通,使全市人民在平安、喜庆、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新春佳节,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9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我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了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总工会、经委、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建委、旅游局、物价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港务局、火车站、民航站、运德公司、新奥海运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春运工作,同时履行春运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和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下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要制定好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2月7日前报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既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 落实工作措施
(一)科学安排运力,努力保证旅客出行。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2010年春运旅客特别是学生和民工客流的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加开班车,增加班次、增辟线路,满足旅客需要。对运输工具所需的油料要保证供应。要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运输预案,提高应变能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组织学生及民工有序流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