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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教师和志愿者的函

  5、《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略)
  6、《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略)

  附件1:
  报送材料清单及填写注意事项(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曲别针按顺序装订)

  一、教师候选人
  1.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栏须有主管校长签署的意见、签名并加盖校级公章);
  2.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中要求的推荐单位介绍材料;
  3. 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4. 职称证书复印件;
  5. 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6. 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教师志愿者候选人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派出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主管校长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校级公章);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派出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主管校长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校级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我厅填写);
  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派出单位公章。

  附件2: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任职条件

  为适应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志愿者教师应符合中国国家汉办关于志愿者任职资格的要求。
  3、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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