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荐人选须为中方合作院校之外的学校教师。
四、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报名教师和志愿者人选在山西省教育厅或国家汉办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附件4)、《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附件5)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附件6)后,提交所在单位或学校审核。
2.单位审批
推荐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和志愿者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送材料
(1)确保报送材料齐全、有效。
(2)请学校在3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报至我厅外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选拔面试
我厅将根据报送材料,择优推荐教师和志愿者参加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志愿者待遇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与补贴。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派出计划顺利实施,教师、志愿者派出前,推荐单位须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签署派出协议书。
2.确定派出的教师志愿者须接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此次未派出的教师、志愿者,将作为国家外派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调剂其他项目派出。
请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派出教师和志愿者的选拔工作,确保推荐教师人选的质量。
山西省教育厅网址 www.sxedu.gov.cn
国家汉办网址:www.hanban.org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报送材料清单
2、《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任职条件》
3、《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条件》
4、《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