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语条件。按《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45号)执行,提供有效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的成绩通知书)或免试证明材料。晋升教师高级职务要求职称外语考试A级,晋升教师中级职务要求B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以免试:
⑴工作期间参加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HO(全国卫生人员出国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的;
⑵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⑶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事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⑷申报副教授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级标准,申报教授时可免考;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女性53岁以上晋升副高、58岁以上晋升正高,男性58岁以上晋升正、副高级者;
(7)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中级职务可以免试:
⑴符合上述晋升高级可免试的条件之一者;
⑵参加BFT(I)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者;
⑶女性50岁和男性55岁以上者;
免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其他系列申报同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的,原外语考试合格级别必须与转评相应职称外语要求的级别一致。
4、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教师、教辅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晋升副教授考过4个模块的晋升教授时不需再考),申报评审中级职务须有三个模块。具体规定见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
5、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以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确定类型。各学校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各类型教师的规定执行。担任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应按教学科研型申报,不得按教学型教师的条件申报。
6、答辩。凡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晋升(含转评)教授、副教授(含高讲过渡副教授)、图书系列副研究馆员、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不论学校有无评审权,一律参加全省当年统一组织的高校学术答辩。答辩工作将按照省人事厅《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的要求,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专业组答辩综合结果要符合规定要求,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即应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否则专业组答辩结果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
各学校要把申报答辩和今年9月的推荐评审统筹考虑,严格控制参加答辩人员,对无相应空缺职数或今年没有可能推荐出来参评的人员不予推荐参加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7、关于学术论文和专著。从今年起,凡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者无论何年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上的论文一律不算。被SCI、EI收录的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
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公开出版、发行。用稿通知和清样一律不算。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无学术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⑴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⑵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⑶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对待。
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论刊物级别一般只作参考。如果是专业性较强的论文集,同一期中不论篇数多少,只按一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