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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的通知
(晋教高[2009]11号)


各高等院校:
  现将《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要求,认真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深化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切实做好“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引导高职高专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09]1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送推荐原则
  1、平等竞争、择优选拔;
  2、注重平时表现,强调综合素质;
  3、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送推荐范围
  1、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的省级以上教改试点专业,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院校及专业由教育厅高教处核定。
  2、获得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三、保送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2、教改试点专业保送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学业考试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综合素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本专业综合测评总成绩(或前5个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3、获奖保送条件:
  (1)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的学生。
  四、保送推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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