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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国际〔2009〕49号)


各有关高校:
  近年来我市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成果显著,外国留学生人数持续增长。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各高校加强教育管理,努力为外国学生营造了安全方便的学习环境。尽管如此,今年我市仍发生了数起涉及留学生的突发事件,涉及盗窃、斗殴伤人等案件。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教委和各高校加强留学生管理工作,并就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向研究对策、主动应对。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切实从思想上提高对留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留学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住宿管理制度和外出请假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留学生公寓检查制度、大型活动报告制度等。
  二、各高校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当前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情况下,要及时掌握留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动态,了解外国留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并针对新问题、新动态,研究对策、制订措施,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三、要加强对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对刚入学的新生和汉语不够熟练的学生,要向他们发放宣传手册,帮助他们熟记报警求救电话号码及使用方法,掌握自救与互救常识。
  四、加强信息沟通,保持学校留管干部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联系渠道的畅通。对于出勤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并了解有关情况。发生意外,学校留管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处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高校应对每一次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以调研报告形式报市教委,以利归纳总结,交流经验。
  六、各高校要在加强留学生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梳理留学生教育的发展思路,变危机为机遇,创新招生办法,改革教学方式,主动适应国际留学生教育发展趋势,努力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层次。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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