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教委德〔2009〕50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多年来,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6号)精神,通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级评选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授予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10个集体“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月波等61名同志“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继续努力,力争开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0所)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61名)
南开大学 刘月波
李莲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