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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适应形势需要,全面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水平

  (一)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高校要切实把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纳入人才培养工作,列入就业“一把手”工程。要加快推进高校就业指导全程化、专业化进程,重点加强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的学科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要在2010年底前使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程成为必修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

  (二)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要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指导的水平。2010年,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培训工作,分期分批举办系列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的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专家、学者来津授课,按照教育部提出“专业化、专家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就业指导水平。各学校要保证对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

  五、创新工作机制,健全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

  (一)做好毕业生的创业引导工作。高校要把创业教育融入相关专业课和就业指导课中,进一步强化创业意识的培养,激发毕业生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增强创业本领。继续开展“创业培训校园行活动”,面向我市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模拟实训。根据《天津市2009年至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津党办发〔2008〕30号)的目标要求分步实施,2010年各高校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毕业生人数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40%,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模拟培训的毕业生人数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20% 。

  (二)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且实践与研究并重(双师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积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和就业指导教师参加,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继续举办二期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通过不同形式,提高本单位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提供场地,建设创意创业阵地。各学校要依托实验基地和重点实验室,为毕业生的创意创业提供实践条件。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建立校内创业孵化园,为学生创业搭建平台。

  六、扩大信息网络,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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