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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教委〔2010〕15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市教委直属学校: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部署,我处拟定了《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已经委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要点

  2010年教育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人事工作。紧密围绕市教委重点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把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深化和完善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
  1.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以科学发展观引领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
  2.加大力度实施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要以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为宗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人才项目与经济项目的融合度,加大天津市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向天津市支柱产业和滨海新区重点领域倾斜力度,继续做好推荐申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工作。紧紧围绕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依托国家和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采取政策倾斜、重点支持、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力争年内引进和培养15名左右特聘(讲座)教授。做好第五至七批特聘教授工作情况的考核及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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