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的批复
(晋政函[2009]18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成立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的请示》(晋教发[200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该学院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接受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院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自筹解决,计划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二、学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可根据办学成本和有关规定,由学校提出,经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属于公共教育资产,必须用于学校发展,不得转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