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教育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
      县(市、区)投保学校分类统计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分类

学校数量

学校人数

小  学

 

 

初  中 

 

 

普通高中

 

 

职业中学

 

 

技工学校

 

 

职业中专

 

 

特殊教育学校

 

 

 

 

 

 

 

 

合计

 

 



  附件3:
  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单

  投保单号:
  投保学校: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传真:

被保险人

在校注册学生(  )人

学校性质

公办( )

民办( )

学校地址

 

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

      其中:每生赔偿限额20万元     

保险费

每学年每生3元

总保险费

 

保险费

缴付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期限

 12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止

备注

学校填写投保单后,连同在校注册学生花名册一并交承保的保险公司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