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和指导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实施2010年“硕师计划”。
各贫困县政府要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实施计划》的有利时机,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从全县中学长远发展考虑,从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全局考虑,积极申报 “硕师计划”。有关职能部门从编制、进人计划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硕师计划”申报工作是实施2010年“硕师计划”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尽快发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教师补充的工作规划和思路向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务于2009年10月16日前将本地区《2010年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计划申报表》汇总后报我厅人事处,确保今年 “农硕师资”双向选择和签约工作顺利进行。
四、积极配合高校做好推免工作
我厅拟于10月下旬组织申报“硕师计划”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
在有关高校推荐和考试考察的基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培养学校拟录取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签订《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服务期协议书》和《山西省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徐岩章;电话:0351-3040164 ;传真:0351-3046863。
附件:1、《关于2010年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有关政策的说明》
2、《2010年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计划申报表》(略)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关于2010年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有关政策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
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教育部将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政策有如下变化:
一、“硕士计划”研究生服务期由五年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