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校长、书记绩效考核方法,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
  附表: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要素
  2、义务教育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绩效考核要素

  附表1: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要素

考核要素

主  要  内  容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本校有威信和号召力。

具有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公正廉洁,严于律己。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勤奋敬业,堪为师德表率。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和管理素养;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思想端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指导教学、教研、学校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熟悉主要学科的教学,至少在1门学科教学中有较高水平,能引领本校教学研究。

持校长、书记岗位培训合格证上岗,按规定参加校长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决策科学、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重视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教师配备合理,师德建设有措施、有成效,注重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教职工思想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能把主要精力用于教学管理,每学年上课、听课、评课、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等时间不少于70课时。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开展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以及课外教育活动。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书育人和师生员工服务。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关心师生员工生活,保证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办学育人中的积极作用。

注重加强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学校完成本学区范围义务教育任务,学生无流失和大范围随意流动现象。

学校校风、教风、学风优良。全体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持续提高,合格率、巩固率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充分发展,体质健康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受到学生、家长、学校主管部门及社会广泛好评,家长满意度高。

当年内无重大工作失误,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教职工群体不稳定事件。

学校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奖励。

 

  注:围绕考核要素,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权重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