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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高等职业教师队伍,推进我省高职教育不断向前发展,特制定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标准总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 理论教学水平(满分20分)
  1、课程定位(4)。课程定位准确,课程间关系清晰;述课内容为主干专业核心课程的重点内容。
  2、课程目标(4)。课程传授的主要知识点明确;课程培养的核心职业能力明确。
  3、教学设计与组织(8)。教学过程设计严谨合理;教学内容符合目标要求;教学方法、手段选择得当;教学组织严密条理。
  4、教学基本功(4)。语言表达清晰准确;教态自然,时间控制合理。
  第二部分 实践教学水平(满分30分)
  1、项目定位(5)。实践项目的目的、内容、作用介绍清楚;实践项目属于本专业对应岗位的核心技能。
  2、实践教学环境(5)。实践教学设备与行业同步,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实践教学的环境模拟真实工作现场氛围。
  3、教学设计与组织(10)。实践教学设计合理、组织严密;演示清晰直观,讲解操作要领清楚准确;指导学生操作掌握动作要领,纠错及时准确;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道德。
  4、实践基本功(10)。教师实践操作程序规范、示范动作标准。
  第三部分 教科研水平(满分20分)
  1、课题与专门研究项目(6)。近5年主持或参与教科研或专门研究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和现实价值,多项取最高分并加2分:主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6分,获奖8分;参与国家级或主持省级教科研课题4分,获奖6分;参与省级或主持厅级教科研课题2分,获奖4分;参与厅级或主持校级教科研课题1分,获奖2分。
  2、教材与专著(6)。近5年主编或参编规划教材、协编教材和自编教材,出版专著,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多项取最高分并加2分:主编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出版专著6分;主编全国高职统编教材或参编十一五规划教材4分;主编行业或全省高职教材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2分。
  3、教科研论文(6)。发表国家级、省级教科研论文,观点明确,具有创新价值,多项取最高分并加2分:国际三大检索论文第一作者8分;全国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参与三大检索论文6分;全国专业期刊第一作者或参与核心期刊论文4分;省级专业期刊第一作者或参与专业期刊论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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