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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主要指标:
  进口食品100%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或非法进境的食品100%销毁或退运;我国规定需经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100%取得检疫审批证书,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对罐头、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速冻蔬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等六大类出口食品100%建立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出口食品原料需要基地备案的,其原料100%来自备案基地;出口食品的运输包装上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我市出口的食品、农产品100%符合进口国和国际通用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以上工作暂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发改委、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落实。

  (五)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和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
  (2)以农村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3)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万村千乡农家店专项监督检查,落实每年度工作进度目标。
  2.进度安排:
  (1)2009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09年年底前,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广大中型商场超市实施食品进货电子备案制度,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农村集贸市场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示范点。
  (3)2010年年底前,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

  3.主要指标:
  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便民连锁超市覆盖85%以上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

  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商务局、市场发展中心、公安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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