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商务部和财政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通过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企业给予支持;我市也将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配套支持。
附件:1、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2、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一、基本要求
|
(一)建筑面积
|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以加工面积为主,并辅以适度比例的仓储、配送、包装、洗消等面积。按规模可分为小、中、大型三档:小型(2000m²左右)、中型(5000m²左右)、大型(8000m²以上)。
|
(二)资质要求
| 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消防许可、环保许可及相关资质。
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0系列、HACCP任意一种认证。
|
(三)专业保证
| 具有主食等餐饮食品生产加工厂区或中央厨房;
具有采购、仓储、品控、包装、配送等配套功能设施;
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具有产品标准、工艺流程、工作制度、品质控制、安全保障、回收与召回等各项制度措施。
|
(四)生产服务规模
| 小型:日均产能5万份,其配送固定早餐网点不少于15个,或流动网点不少于60个;
中型:日均产能10万份,其配送固定早餐网点不少于20个,或流动网点不少于120个;
大型:日均产能15万份,其配送固定早餐网点不少于30个,
或流动网点不少于200个。
|
二、设备设施及功能
|
(一)采购功能
| 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遴选、采购、验收、入库等功能。
|
(二)仓储功能
| 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仓储、存放、分发功能,包括验货、分类、管理、出货等。设有常温、冷藏、冷冻库。
|
(三)加工功能
| 具备所有原辅料和产成品的粗精加工功能。配有主食类(米饭、面食等)、流质类(豆浆、米粥等)和菜肴类生产线。如生产定型包装食品,应配有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
|
(四)配送功能
| 具备所有产成品的配送功能或相对固定的第三方物流,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配送系统应有封闭的恒温和冷藏配送车等)。
|
(五)品质控制
| 具备对供应商的遴选、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品质控制功能。具有对原辅料和产成品进行理化、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化验、检测、留样的仪器与设备。
|
(六)安全控制
| 具备对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环节的安全、卫生控制功能。具有对生产加工的监控设施。
|
(七)信息管理系统
| 设立信息中心,实现对各种信息汇总、分类、处理、下单、传送、登记、检索的快速技术处理;
销售终端通过收银POS系统、电脑终端、通讯工具向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订货,实现信息收集、处理和监控;
仓储部门对入库出库管理、货位货号管理、盘点管理、需求预测所实施的计算机管理;
接受销售终端订购申请,并以此进行加工、生产、制作、包装等的信息管理;
配送部门运用计算机系统,对出货配送作业所实施的分拣、货箱排列、装卸搬运、运送指导。
|
三、管理制度
|
(一)产品标准
| 具有本加工配送中心所生产的各类产成品生产标准。
|
(二)企业规章制度
| 建立员工守则、组织机构、岗位职责、考勤、奖惩制度等。
|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采购与溯源、仓储、加工、包装、配送、回收、召回和食品反恐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员工健康检查制度。
|
(四)检验室管理制度
| 建立留样、抽检、复检、数据纪录、工作职责等制度。
|
(五)应急预案
| 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服务质量制定应急方案和工作流程。
|
(六)流程管理
| 建有完善的工序、工艺及品控流程。
|
(七)安全评价
| 具有对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测与评价。
|
四、其它要求
|
(一)总体要求
| 符合《早餐经营规范》国家行业标准(SB/T10443-2007)要求
|
(二)自律要求
| 应向销售终端(店铺、超市、摊商)明示包装品和散装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及时自行销毁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产成品。
|
(三)品质要求
| 必须保证各种产、成品包括原、辅料、水质和各个加工环节的品质控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
(四)机械水平
| 引入机械加工水平高的加工设备,实现人工与机械、烹饪加工与食品工业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
|
(五)节能要求
| 引入节能水平高的加工设备,在最大程度上节约用水、用电与燃气。
|
(六)环保要求
| 加工过程所排放的废水、废物、废气和噪音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
(七)选址要求
| 符合国家食品加工(含餐饮)行业的选址要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周边和附近不应有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的环境因素,如有毒有害物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