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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建设标准化早点快餐网络。依托企业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连锁经营的方式建设早餐供应网络,提高早餐经营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要求,规范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早餐门店,积极改造、提升现有的早餐车和早餐亭,使每个示范项目相应建设专门经营早餐的固定门店30个以上,或以流动网点(早餐车、亭)为主的早餐网点100个以上(其中固定门店也要不少于10个),成为我市早餐供应体系中覆盖面广、保障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3、形成面向社会的早餐服务体系。各试点企业要充分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辐射带动功能,面向早餐经营和需求比较集中的餐饮饭店、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大型团体单位推出“订单化”生产、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同时,加强与连锁超市、便利店对接,形成稳定的配送供应关系,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社会网点资源,有效扩展城市早餐供应的覆盖面。

  四、确定示范企业

  按照商务部分配给我市“全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企业”的三个名额,根据五年来我市在推进社区商业建设过程中早点快餐龙头连锁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龙头先行,好中选优,注重实力,促进发展”的原则,从我市目前已具备相应规模和条件,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提升和发展空间的早点快餐龙头连锁企业中,选择和确定月坛学生营养餐配送有限公司、日鑫早点工程配送中心和康农食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我市全国早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各试点企业要按照商务部和我市的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制定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于7月20日以前分别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同时,立即开展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增加相关设备,增设相关系统,完善示范功能。

  2、卡死时间,倒排工期。本批次全国示范的创建和提升工作务必于今年10月20日以前全部完工。在此以前,市商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分别于8月30日以前和9月30日以前分别进行两次现场督查,以推动此项工作按期高标准实施。

  3、10月25日以前,我市将按照商务部的工作要求,将我市3家企业的改造提升和达标情况,分别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商务部和财政部也将依据有关标准,对我市的早餐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

  六、资金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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